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动迁安置问题

动迁安置问题 动迁公告里写道:
他处住房的认定标准:
1、本市他处的公有住房使用权
2、本市他处的已购公有住房
3、将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交换
4、在本市获得过住房货币补贴
5、因本市他处住房拆迁(征收)获得过补偿安置,但2006年1月1日前获得货币补偿安置者除外

有他处住房且居住困难的核定标准:
是指虽他处另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我的房产情况是
在本市有套51平米的商品房(产证上有我和妻子的名字,但无我的户口)
在86年和父母一起拿到一间35平的动迁房(动迁时算我,我父亲,我母亲三人),该房在03年已卖出,购置了一套40平的商品房(现在此房产证中有我和母亲的名字,但无我的户口)


那么请问律师:我现在算哪种情况?有他处住房?无他处住房?还是有他处住房且居住困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jia……(上海-静安区)
提问时间:2012-10-29 18:08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