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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许可证,然后我的营业许可证中的营业项目有文具和零食,我把两家店分开来做

,有营业许可证,然后我的营业许可证中的营业项目有文具和零食,我把两家店分开来做 ,有营业许可证,然后我的营业许可证中的营业项目有文具和零食,我把两家店分开来做,但是,是挨在一起的 中间有门可以通行,我们的店面在学校门口附近,然后有个人来转让我们的文具店 ,来找我好几次才同意把店转给他,但是当时我们要转让费加东西房租一共25万元,她只支付了10万元,说后面一年内把钱付完,但是一年多了也没有付钱,需要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他也没有支付,他说我没有营业执照。他现在已经起诉我了,说我没有文具店的执照,当时是一起开起来的 。我去工商局咨询说17年十二月下的新通知不能将两个店分开了,已经经营一年多,把店里的东西买的差不多空了,然后要求我们赔偿一共二十万元。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ﺭ执ﺭ(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8-02-2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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