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再婚生二胎办准生证

关于再婚生二胎办准生证 我是蒙古族,农业户口,离婚前和前夫育有一子归女方抚养,孩子户口落在前夫那。现在我再婚,现在的老公是初婚未育。我们想在男方办准生证,男方计生办给份再生育审批表要女方村镇两级章同意生育,但女方村妇联以女方不居住在村里为由,不给签字盖章,让女方到居住地办理。女方由于没有稳定的居住地,再加上户口不在打工的地方,根本办不了婚育手续。女方要求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女方村委妇联也不同意。在男方办,村妇联说不给开任何证明,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的准生证?我查过内蒙计生条例,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可以生育二胎的。现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157……(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2-10-28 15: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