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房 可申请安置房吗
咨询所在地申请安置房的相关政策规定
可以!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您好,可咨询申请房屋安置部门,是否符合条件。
可咨询申请房屋安置部门,是否符合条件。
咨询申请房屋安置部门
不符合。
属于房屋政策问题,具体咨询房屋管理部门。
你好,根据《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标准》的规定,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就该规定,你是不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