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底与我老婆感情不合导致分居,17年八月起诉离婚没有离了
你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您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
没有,您需要再次起诉离婚,承担无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 起诉离婚。
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您好,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