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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判的判决书生效后,一年后对方能否重新起诉

法院已判的判决书生效后,一年后对方能否重新起诉 我父母亲都已经62岁了,离婚已经有一年了,当时是2016年3月1日法院判决:离婚后原被告双方居住问题自行解决,离婚后,原被告个人名下及个人处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年后的今天,我父亲再次收到我母亲起诉的法院传票,要求:分割两个人名下仅有的一套48平米的住房,那么问题来了:2016年3月1日的法院判决书时隔一年后能否具有法律效应?我母亲是否有权利再次起诉分割房产,两个人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产会不会被强制分割?判决后房子还是无法分割,我母亲带人来闹事这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恋人创世纪1(上海)
提问时间:2018-02-16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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