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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的损失为什么都要自己承担?

店里的损失为什么都要自己承担? 我朋友在一家私人开的店里是手机部(是一个大点的卖场,分为好多部门)的主任,入职时也没有签订合同,辞职盘点时,少了1万元的手机,不知道怎么丢失的,店员也辞职走了好几个,现在店里让他承担所有的(1万元)的损失,月底把钱交上,否则,将会走法律程序。我朋友该怎么做?走法律程序的话,我朋友该承担多少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超女(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2-10-2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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