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续假的问题
可以喝单位协商解决
病假需要有医院的病休证明才能享受,既然医生不给开证明你已经没有休息的必要,如果你实在需要休息只能经过单位同意请事假。
您好,1、按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据此,你自称工伤期已满,伤痛未愈,需停工修养须有医院诊断(短期)或劳动部门鉴定确定。否则,单位不会认可也不能认可。
您好,与单位协商。
建议与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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