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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老家在乡下有一套旧房,因为政府的形象整改工作要对墙外立面进行整修
您好,我们老家在乡下有一套旧房,因为政府的形象整改工作要对墙外立面进行整修 您好,我们老家在乡下有一套旧房,因为政府的形象整改工作要对墙外立面进行整修,但工程不包含房屋里面的装修。政府提供外包服务,如果房主需要整改墙体和房顶,可以委托给政府招标的企业。我们收到一份工程协议,里面只包含政府对外部立面整改的责任,具体里面的墙体的装修价格,完成时间等并为包含在协议中。但这份协议有条款规定乙方(房主)必须在招标完成后60天内完成内部改造,还要求缴纳3万/间的违约保证金。我想请问如果乙方把工程委托给政府招标的建筑公司,之后会签订另一份合同是吗?但如果由于这个公司工期问题导致超出60天的期限,这个责任是甲方(政府)还是乙方的呢?明明我们委托政府完成修建,协议里却没有包含具体内容,我们还要缴纳保证金是不是不太合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8-02-06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