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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民间贷款机构借贷,我作为公司小股东,当时拒绝签连带责任担保协议

公司与民间贷款机构借贷,我作为公司小股东,当时拒绝签连带责任担保协议 公司与民间贷款机构借贷,我作为公司小股东,当时拒绝签连带责任担保协议,后来公司大股东更换,更换股东时在工商变更资料夹带着一份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里写了公司经过某中介贷款机构签署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全体股东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我没注意看,由新的大股东和我签了字(只有2个股东,大股东97%,我3%),没有原大股东签字,签署时间是5月4日,工商局核准的变更日期是5月7日,也就是说新大股东身份还没有被工商部门认定的情况下,我和新股东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担保连带责任条款
6月份,公司经过中介贷款机构向不同的第三方借了十多笔不同金额借款,我全程不知情,借款到期后公司不还,第三方拿着股东会决议的连带责任担保条款起诉到法院,我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8-02-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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