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法律条款规定表述不同,应该依据什么条款?

法律条款规定表述不同,应该依据什么条款? 我方挂车与一货车相撞,导致对方车辆乘坐人七级伤残、十级伤残,多等级伤残;事故认定我方主要责任,对方车司机次要责任。我方在财保投有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财保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辩称我方司机在其驾驶证增驾为A2实习期驾驶牵引半挂车属于行政法规定的禁止性违法行为,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合同签订时财保并未告知此项,且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我方司机驾驶时有A2驾驶证超过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是合法的。请问到底应该依据哪个条例?且保险公司并未告知这项免责条款,如何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5337……(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8-02-02 13:02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