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石板坠落伤人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此本楼的业主作为所有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此次事故导致一家人精神上受到伤害,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应当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起诉物业公司、开发商、建筑商,要求赔偿。具体责任比例的承担由法院决定。
物业及石板的安装方承担责任。但只赔偿因此造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额头而非面部受伤,不构成伤残情况下,支持你爱人精神损失费的可能性不大。至于你孩子受惊吓,精神损失费有衡量标准,你的一系列推测法律不予考虑,不可能支持孩子惊吓的所谓精神损失费
1、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2、建议报警固定证据。
3、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
4、精神损失要看是否构成伤残,不构成伤残很难支持。
您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对小区电梯以及电梯内的附属设施有维护管养的义务,所以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