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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结算问题

工资结算问题 我于2012年10月9日提出辞职,公司规定要提前辞职,正常情况下我要干完10月份交接离职。但是公司突然让我10月23号走人。我是单休,10月8号上班到10月23号,实际工作天数14天。请问工资基数除以多少天合理?是31天吗?还是扣除国庆7天假和周末?还是怎样?国庆7天假的工作我能要求支付吗?他们不打算支付我国庆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郁闷的上班族(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10-24 1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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