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嫌疑人有强迫症,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
你好,不可能的
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疾病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抑郁症和强迫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另外,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处于未发病状态,则仍须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不能,
不一定
不是免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