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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两个小孩护开玩笑打闹,致一小孩眼部充血,可要求赔偿吗

校内两个小孩护开玩笑打闹,致一小孩眼部充血,可要求赔偿吗 校内两个小孩护开玩笑打闹,致一小孩眼部充血,可要求赔偿吗

事情经过:学校内(实际为学校定点的军训地的宿舍内)两小孩开玩笑互打,其中一小孩向旁边桌子扔水瓶子,瓶子反弹,另一小孩未及时躲避,造成眼部(眼内、眼周围)有充血。
伤痕鉴定:医院看过,说眼底等无问题,仅眼部充血,休息一段会自行康复。
伤人一方已带伤者及时去医院就诊,且已支付药费,现伤者一家要求额外费用索偿,请问合理吗?该如何解决?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目前有医院病例及B超诊断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lzx00……(上海)
提问时间:2012-10-23 14:4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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