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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我是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的村民,本人在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新埂村长房有两处房屋
你好张律师,我是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的村民,本人在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新埂村长房有两处房屋 你好张律师,我是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的村民,本人在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新埂村长房有两处房屋,一处是农村宅基地老房屋,有宅基地房产证,另一处是新房屋,花钱买的地基建造的农村小别墅,有土地批文但是没有房产证。2006年望亭镇规划物流园,2009年我家那处新房屋涉及物流主干道道路建设拆迁,所以镇政府拆迁办及村委会要求我家拆迁,当时连我家那处老房屋也一起拆迁了,2009年4月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来分配安置房了,我从村里的拆迁安置明细表上发现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明显不公平,房屋拆迁面积及价格任由镇政府单方面说了算。后来村委会通知我把房屋腾空出来,我一直拒绝。至今我家那处新房屋还未被拆除,我们全家都住在里面,老房屋已拆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我家老房屋宅基地所在地块土地未征用,目前无开发项目。新房屋拆迁的物流大道(现名华驿路)道路建设批文,该道路总长为0.976公里,现华驿路总长超过1.1公里,超过批文150米左右,是违法占地行为。请问张律师根据以上信息公开回复是否能够视我家同政府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无效协议,将此协议推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8-01-2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