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5岁在幼儿园不小心把小朋友眼睛伤了,我需要付什么
侵权责任,学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尽到了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好:你和幼儿园都有责任
是意外吗?建议协商处理,在校期间学校是无过错责任,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