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具体什么情况
先报警,保护令是向法院申请的。
你是由于什么情况呢?
您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的,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请问你是遇到了什么家庭暴力吗?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地维护权益,咨询免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遭遇家庭暴力,及时报案,请求警方保护人身安全。在离婚诉讼中,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你好,一般是像法院申请。
请问现在发生了什么纠纷?为什么要申请保护令?是遇到家庭暴力了吗?方便的话你可以直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免费咨询,我会为你提供相应指导。
你好,可以找经常居住地法院申请的,之后起诉离婚。如果你涉及相关纠纷不能自己解决,我建议你这边方便的话,我建议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我具体给你分析好吗?
到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