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朋友于1997年结婚,婚后与朋友父母居住,房产是父亲的。父亲在1999年自己全额付款给朋友买了一摊位,产权证名字为朋友。因老公两次婚外情于2007年离婚,考虑孩子年幼,于同年两人复婚,孩子读书期间的费用有朋友负责,复婚后共同按揭一套住房,按揭款由朋友负责。现因婚外情给朋友心里造成的阴影无法抹去,朋友提出离婚。请问摊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父亲名下房产男方有权分配吗?朋友老公要房子,能否要求朋友一次性付清按揭款项的一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flo……(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2-10-22 14:4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