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最近单位自身政策需要需要重组,给员工的方向一是竞聘继续工作

律师您好,最近单位自身政策需要需要重组,给员工的方向一是竞聘继续工作 律师您好,最近单位自身政策需要需要重组,给员工的方向一是竞聘继续工作,二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出赔偿,本人现在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本人于2010年10月进入单位,一直到2016年1月才签合同上保险,期间保险和合同是全部自行缴纳。在单位2010年3月份左右开始有工资,但起初还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平均每月到手3000,所以基于这种情况,想对单位以未签合同和未上保险为由,在这方面提出补偿,得到解除合同与之前为签合同两项补偿,请问律师,现在本人这种情况是否达到合理的法律诉求,达到两项资金补偿的目的。还有如果成立,未签合同的补偿金额是否按照月均工资的双倍,乘以工作年限赔付。谢谢律师帮助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潇(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8-01-24 11:3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