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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全部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关于全部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我公司在国外有一个建设项目,现在需要分包单位的人员前往现场。但该分包单位人员以我公司名义办理签证等手续。我公司要求该单位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因该单位人员原因导致我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处罚的,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后来该单位法律部将“承担全部责任”的表述变更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这样对我公司有何风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ufa12……(北京)
提问时间:2012-10-22 11:07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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