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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新建房屋占用集体耕地

新建房屋占用集体耕地 2012年6月山东省聊城地区松林镇东马张村,张逵林一家占用非法集体耕地800平米。以前张一家曾经利用自家耕地100平米建造房子100平米。后扩建到800平米。村民为此十分不满,希望寻求律师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傲清(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10-21 22: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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