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改房的继承问题
关于房改房的继承问题 爷爷奶奶有一套房改房和3个女儿1个儿子(儿子已过世,媳妇尽到了赡养义务),奶奶几年前也去世,当时达成的家庭共识(有3个女儿、1个儿媳签名的家庭会议纪要,但没有公证)就是这套房子将来归孙子(已去世的儿子所生)所有。最近,爷爷欲将房产证(登记为爷爷名字)直接过户给孙子,但被告知房改房只有当自己的3个女儿都签名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过户。于是,爷爷立下了遗嘱,欲将自己的份额全部留给孙子。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么?这样的遗嘱可以公证么?另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这套房改房直接过户给孙子,而不需要3个女儿的签名放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廖小姐52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0-21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