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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兼职在一个公司接活,老板给我一个底价高出部分是我自己的
2014年我兼职在一个公司接活,老板给我一个底价高出部分是我自己的 2014年我兼职在一个公司接活,老板给我一个底价高出部分是我自己的,后来接了一个工程,用他们公司名称给客户签的合同,合同后客户给了我30%工程款,我按给我的价格给了他们30%.后来客户支付清楚款后,我把钱按给我底价给了公司老板(银行转款)(因为是我自己接的工程所以他们没有合同),2017年底,该公司突然告我客户要求支付合同总款(估计搞的合同复印件等),我客户说反正钱给我了,不出庭。请问他不出庭会什么结果?对我有什么危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8-01-21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