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资不能拿到
工资不能拿到 我在南宁一家XX包点上班,第一次刚刚上班15天因家中有事,向老板提出请假,大约半个月后回到该包点上班,其中工作时间加一起来有一个多月,后来老板经常骂人,实在是做不下去,我提出辞职,刚刚过来的时候合老板签订了合同,合同期为期一年,其中规定需要扣半月工资作为押金和服装费、培训费,到这次离开,得到老板同意,但是老板以上述要求支付了少量工资,我刚刚去的时候他给我签订的合同已经终止(是他方终止,我并没有同意),然后接下来的28天,他只支付了我500元工资,(招工海报上写的是:1500元),这个28天他没有跟我签署合同,还以诸多理由说工资不能按天数计。请问我能那会我应得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28586……(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10-21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