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工资不能拿到

工资不能拿到 我在南宁一家XX包点上班,第一次刚刚上班15天因家中有事,向老板提出请假,大约半个月后回到该包点上班,其中工作时间加一起来有一个多月,后来老板经常骂人,实在是做不下去,我提出辞职,刚刚过来的时候合老板签订了合同,合同期为期一年,其中规定需要扣半月工资作为押金和服装费、培训费,到这次离开,得到老板同意,但是老板以上述要求支付了少量工资,我刚刚去的时候他给我签订的合同已经终止(是他方终止,我并没有同意),然后接下来的28天,他只支付了我500元工资,(招工海报上写的是:1500元),这个28天他没有跟我签署合同,还以诸多理由说工资不能按天数计。请问我能那会我应得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28586……(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10-21 14: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