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案件证人可网上追逃吗?
证人不可以网上追逃,只是负有作证义务。
----------
本律师成功办理过众多刑事案件
北京知名大型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李三勇 欢迎来电来访
你好!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你朋友作为证人不会被网上追逃。理由如下:
1、网上追逃的概念: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2、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由上可知,网上追逃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而你朋友是证人,不属于网上追逃的对象,所以不会被网上追逃。
二、关于作证。
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所以证人有义务把自己知道的案情如实陈述,但绝不能作伪证,因为一旦作伪证就涉嫌构成伪证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作为证人应如实陈述自己知道的案情,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不会被网上追逃。
以上是我的解答,供参考。
答: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是,不可以强制。
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是不能强制。发布通缉令只针对犯罪嫌疑人,不能使用于证人。
证人是自愿作证的,虽然按照法律规定有作证的义务,但也需要自愿进行。而且证人作证的证词必须要与事实相符合,否则证据无效。你朋友对纪委和检察院的不合法要求完全可以拒绝,其行为不违法自然不会被拘留,更不会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会网上追逃。 我的补充: 2012-10-21 11:50
1,关于你朋友的作证义务。
如果你朋友知道当地关于涉嫌受贿案件的案情,那么你朋友有作证义务,只要根据事实情况如实陈述即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所以你朋友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如实陈述,而不是按照纪委和检察院的要求录口供,不免有伪造证据的嫌疑,否则,无论是你还是纪委检察院,都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此外,即便你朋友在纪委和检察院方按照他们的要求录了口供,也不一定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还要在法院审判阶段,和案件细节以及其他证据相对应才能对案件进行定性,无法对应的,会被追究伪证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关于拘留和网上追逃的问题。
(1)拘留
虽然你朋友有作证义务,但必须在你朋友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否则你朋友有权拒绝。拒绝作证并不违法,没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得无故将你朋友拘留。且拘留犯罪嫌疑人是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与流程,出示法律规定的文件才可以进行。
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以,你朋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不具备上述应当被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不能随意将其拘留。仅仅因为不作证更不可以拘留,这种情况也不会发生,至少司法实践中是没有这样的先例的。
(2)网上追逃。
你所说的网上追逃就是法律上的通缉,通缉只针对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对你朋友是肯定不可能的。第一,你朋友没有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更不应当被逮捕;第二,你朋友仍然主动配合纪委和检察机关的传唤去作证,也没有在逃行为,即便不去作证,纪委和检察院能够联系到你朋友即可,也不符合通缉条件,所以根本不可能被通缉,无须担心。
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总结意见。
如果你朋友知道受贿案件的事实,那么有作证的义务,对于纪委和检察机关的询问应当配合。但这里的义务和配合指的是依法陈述你朋友知道的案情,以事实真相为准则。
对于纪委和检察院提出的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录口供,与事实不符的,则属于伪造证据的违法行为,你朋友完全可以拒绝,属于合法权利,并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被拘留和通缉,也不可能被拘留和通缉。如果纪委和检察院执意向你朋友提出作伪证的违法要求,那么你朋友完全可以向上一级管理机关举报。
按照您的称述,她只是证人而已,不是犯罪嫌疑人,因此不可能被网上追逃。
从现实的角度,面对国家机器,可以配合其做相关的笔录,但没有必要按照其想要的意思称述,实事求是地称述就可以了,对方无权强迫
证人如果不愿意作证,应当断然拒绝。
证人必须配合公检法机关取证,但不会网上追逃呀
一般不会网上追究逃
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不可以强制并强迫按照他们的要求作证。如果作证,可以实事求是的陈述
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不可以强制并强迫他们作证。如果作证,可以实事求是的陈述.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可以上网,证人是不可以上网追逃的。
——1、受贿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那么证人知道案情具体情况的,应当配合如实陈述,不得作伪证等。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3、在我国,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都不能扣押证人。证人只是作证的作用,是合法的身份,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当做犯罪嫌疑人对待。实践中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倘若真出现这样的违法行为,你朋友可以向上一级管理机关举报并申请国家赔偿。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5、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据你所述,你朋友只是证人的身份,不是犯罪嫌疑人。因此,不要担心。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建议配合作证!
当然不能
证人可以如实讲述,但不能强迫。
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不会被追逃。
证人没有犯罪何须追逃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5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