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请大律师指导:商业用房的承租人如何去要搬迁和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vip

请大律师指导:商业用房的承租人如何去要搬迁和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 物权法第42条:因房屋被征收,应该对被征收人给以补偿。第121条:因不动产被征收,致使用益物权消灭,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42条和44条获得赔偿(很明显房屋的属性就是不动产)。
  但物权法载明的用益物,并没有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似孚又不属于用益物权人。
  “国务院《条例》”第17条:因拆迁造成搬迁要给予搬迁费的补偿,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要给予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17条对于“造成”两字进行了反复的强调。可见搬迁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对象明显是实际的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者是享受搬迁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主体人。商业用房的出租人如果不是生产经营者,就不能获得搬迁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28条和29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是停产停业补偿和搬迁补偿的主体对象,生产经营者有权对停产停业的补偿方案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异议。
   然“国务院《条例》”又非常明确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只对房屋所有权人处理房屋的拆迁赔偿事宜。那么承租房屋的生产经营者自然不能从拆迁部门获得拆迁补偿,更无法就补偿方案提出异议。而事实中不是生产经营者的出租人都得到了搬迁和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也很明显,依据“条例”的规定,出租人获得的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似孚并不属于不当得利。
   承租的生产经营者想要获得这部分的补偿还是要依据合同法第97条去主张。然承租人是个体户,且如今的个体户是不交税的,也没报表,不知如何向法院提供有效的停产停业的损失凭证。而出租人却已经获得了:房屋评估价5%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房屋评估价1%的搬迁补偿。  请教大律师:承租人该如何去要搬迁费和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
   前提:租赁合同并没有约定相关利益的分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智宏(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8-01-20 09:08
已有2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