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财产纠纷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财产纠纷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是,外公去世后(外婆早已去世)留下两间平房,本是留给我父亲和另一个外嫁的伯伯,但因为都嫁在外地,因此把这两处房屋留给了大舅和小舅照看。但是小舅因为受不了大舅,就让大舅给了点钱,留给大舅照看。后来大舅家申请提前拆迁,当地拆迁有规定,外嫁子女不超过50岁,且只要有房产的就可以拿到一套小面积拆迁补助房。但大舅在拆迁前未通知我们。并且不承认部分房产是父亲的,在各种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只能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后,大舅等人对其在纸上签的名字不承认,(纸上的内容大致是说,两间平房是外公为父亲和伯伯造的,纸上还有隔壁邻居等人的签字),还说是我们白纸让他签的字,还说他不识字,根本不知道纸上的内容,说我们欺骗他(其中有人是高中毕业的)。其实在上诉前他们是承认的,而法官对于他们说的话,却不给我们原告任何辩解的机会。
虽然那两间平房简单装修过,但在所有权上,还是应该属于我们的。而修建时,正好大舅家儿子摔断腿,来我们家借钱做手术。但后来在法庭上大舅却说我们借钱给他们是同意装修平房的。并且还请了两个人作伪证,说是平房是外公留给大舅家的。而外公去世多年,也没留下遗嘱,也没有房产证,都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证据。打官司的时候,平房已经被拆了,更没有证据了。
而且上诉前,本来立案时是立的财产纠纷,结果法官说不行,我们就只能重新立案,开始打官司了,法官又说这样立案又不行,最后还请合议庭。经过一年左右才最终判下来,最后以大舅家经济条件不好,领救济金为由,判我们败诉,15天内不服,需申请上诉,即是是上诉,我们还有赢的机会么?怎能才拿得到拆迁补偿的那套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帕勒莫(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0-20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