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婚前在亲戚处借款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时是夫妻的名字,法院判决分割房产不分割债务
您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