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背着妻子先后两次网上赌博欠下数万,未用于家庭生活,妻子为还账欠下娘家亲戚十万
您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今天刚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共同债务。不用你还的
你好,你丈夫在外所欠的赌债,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范围,你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1、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夫妻才应当共同偿还。确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从夫妻之间有无举债合意和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等方面加以判断。
2、你丈夫所负的赌债,一来你们夫妻之间并没有关于此一借债的合意,二来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你丈夫个人自行承担,你不用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你丈夫所借的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因为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妻子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