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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5年10月份借给别人34万元钱,借条上写的16年12月还,到现在也没还给我

你好,我15年10月份借给别人34万元钱,借条上写的16年12月还,到现在也没还给我 你好,我15年10月份借给别人34万元钱,借条上写的16年12月还,到现在也没还给我。当时对方抵押给我一套房产合同,该房产在银行有39万的贷款,分20年还清,已经还了10年了,给我的房产合同上有一个“本份合同仅供个人保存不能作为贷款抵押凭证”的印章字。我想问问我能通过法律收他的房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8-01-17 19: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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