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问题,把我们开除了,但是我本人没有办理离职,是主管签
你好,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反映,要求赔偿
你好,《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公司应支付补偿或赔偿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