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如何推翻已产生法律效应的调解书?
如何推翻已产生法律效应的调解书? 我丈夫在外借了一笔钱,对此我不知情,借款人向法院起诉我们夫妻二人。在法院调解时,我丈夫和原告说好我丈夫自己还钱,原告也同意他自己还钱,并说如不还钱可申请执行,可在出调解书时却把我一起加了进去,这能算违反调解自愿原则(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吗?调解书已经开始执行,现在我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他需要偿还的数目中有近一半是高利贷(高于银行同期四倍)、复利得来的(有证据),这能算是调解内容违法吗?能否把还款数额降低?我也有证据证明,当初我丈夫在借钱时与原告有口头约定,说借钱是他的个人行为与家庭没有关系。我现在需要从哪方面入手会对我的申诉有帮助,或是在还款数额上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冯黎黎(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10-20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