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垫付的巨额医药费,对方拒绝归还,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垫付的巨额医药费,对方拒绝归还,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律师:您好!
2011年上半年,我弟弟因病住院,产生医药费12万余元,由于弟弟一家经济困难,所有医药费由我垫付,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并没有办理借款手续,但是我有医院的结算单做为证据。半年后我弟弟因病去世,现在我要求弟媳归还由我垫付的医疗费。请问:1,医院的住院结算单能否做为要求归还医药费用的证据?2,弟媳不归还医药费用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da1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0-20 09: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