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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租赁纠纷

房屋买卖租赁纠纷 A方房屋出租人 ,B方承租人,C方购买A方房屋人
事情经过:
B于2010年8月17日与A签订5年期三室一厅清水房租赁合同,并约定可以装修和转租,如A方原因造成B方不能租赁则赔偿B方违约金3万元。以上约定都在第三方中介签订有合同。
承租后B装修房屋,并在客厅隔断2间出来出租。之前B口头告知过要做隔断,纠纷发生后A不承认B告知过。
A于2012年10月将房屋卖给C,过户并收取购房款后,告知B,C方需要立即入住,要求B腾出房屋。并以房间打了隔断影响买房价格为由只同意赔偿2万元违约金。并要求还原房屋至清水房

请问:1按照买卖不破租赁B方有权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继续转租吗?
      2物权已经变更,在A没有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下C有权要求B搬出吗?
      3承租方在相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A之前告知B购买价格是1万元(口头告知),B方放弃购买(未写放弃优先购买协议),结果A卖给C方价格确是8800元,B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购买合同无效吗?
      4按住建部的新办法,隔断间是违法的,B现在拆除隔断的话是否不影响继续租赁?A或C是否可以以此新办法要求租赁合同无效?
      5合同上并未特殊约定的情况下B有义务将房屋还原至清水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yff(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10-1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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