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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驾驶尼桑轿车行至某路口时,因车速较快,将撞上前方骑自行车的杨某

王某驾驶尼桑轿车行至某路口时,因车速较快,将撞上前方骑自行车的杨某 王某驾驶尼桑轿车行至某路口时,因车速较快,将撞上前方骑自行车的杨某,为躲闪杨某,将张某驾驶的宝莱轿车轮刮蹭,并致使自己所驾驶的车翻入旁边路沟内,造成车内乘员李某受伤。交通事故发生后,王某认为受伤的是自己的朋友,不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他们会协商解决问题,因此,王某并没有及时报案。但是,因为李某伤势较重,牵涉到治疗、赔偿等一系列问题。 问题: 1、王某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 2、如果构成犯罪,是什么罪? 3、应该如何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8-01-13 11: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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