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你好,10年前我家把农村宅基地卖给外乡人,去年我们这里拆迁,
你好,10年前我家把农村宅基地卖给外乡人,去年我们这里拆迁, 你好,10年前我家把农村宅基地卖给外乡人,去年我们这里拆迁,当时我家去相关部门咨询过能不能争取人口安置费,因为外乡人户口不在这他们争取不到这笔群,我们就想争取一下,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因为买卖时间太长,我们争取不了,而且我家现在的住房在下一期工程拆迁范围内,如果我们这次争取了可能会影响现在这套住房的赔偿,所以我们就没有再争取了。但是今天政府工作人员突然找到我家说不能直接赔钱给买方那家,要让我家出面提供资料政府把钱赔给我家再由我家转给买方那家,我家觉得奇怪的是买方那家说的他们只要求政府赔一套价值40来万的住房,而我家有六口人,如果以我家的名义赔偿至少要赔140万左右,但政府都似乎不同意直接赔给那家反而要多花那么多钱通过我家来陪,这是为什么 啊?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还有我家现在不太愿意出面做这件事,因为怕现在提供了资料以后会影响我家现在这个住房以后拆迁的人口安置费,但是工作人员又说人口安置费只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住宅,而我家现有住房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这种土地性质的房屋拆迁本来就没有人口安置费的,所以现在提供资料不会影响我家以后的赔偿,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的房屋拆迁真的没有人口安置费吗?会不会是为了骗我们提供资料才这样说的啊,我们如果提供了资料真的不会影响以后的拆迁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8-01-10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