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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注销,居委会婚育证明
集体户口注销,居委会婚育证明 律师 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深圳南山科技园公司A的集体户口,已经离职,但户口一直没有迁移出去。据公司户籍管理员说:南山公司A集体户口已经注销(户口章已经被公安局收回,究竟是不是我也不清楚),并在福田成立新公司B的户口。我个人手上有A公司集体户口本的个人页,上面写的服务地址为原公司A。
我现在结婚了,女方为武汉户籍,当地的生育部门需要我户口地的居委会/街道办/计生办开具个人婚育证明(就是说明我还没有生育),南山科技园公司A所在的居委会需要我公司A的集体户口页复印件(可以提供)和盖公司的章,可是南山科技园公司A公司户籍的人说,A公司注销了已经没有章了。
关于上面的情况我想咨询下我应该怎么做:
1:如果集体户口注销,但是我的户口还是在那里,因为我没有迁移出去(据说不管公司户口是否注销,户口不是会被影响的。)
2:如果公司A的户口已经注销,可是我的户口还是在那里,是不是还是到公司A的居委会去办理我的婚育证明。因为我户口一直没有迁移出去啊
3:居委会对于已经注销的公司A的户籍管理是怎样的?居委会究竟是不是有我的相关婚育背景的资料?
如果我把我的户口从集体户口迁移到深圳的一个朋友的房产户口下面挂靠(深圳市内户口迁移),如果我是今天办理,那么明天是否就可以在新的户籍地点的居委会办理婚育证明?因为我的孩子就要生了,我担心我迁移到新的户籍地点,当地的居委会有各种我目前预测不到的要求或规定,比如说会不会要我在那里住半年才可以办理等类似的推延我时间的规定?(那样我孩子都要出生了)
望有经验的律师给与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627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0-18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