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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为轻伤,赔付应如何计算?

司法鉴定为轻伤,赔付应如何计算?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我是自东北向南行驶,向左转时与直行的摩托相撞,致使当事人前门牙掉一棵断一棵,其它检查无没问题。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当事人到自已所在的医院做把检查,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中写明,安装黄金烤瓷牙及维护费12000元。司法鉴定中处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可在出具后续鉴定结果时,当事人安装烤瓷牙,要我赔偿当事人牙根管,冠套每棵800元,共4棵,一次3200元,当事人24岁,计算到74岁,要更换5次,合计16000元。
  我想问的是:
  1、根了解2级伤残最多也只赔付2次,他是轻伤为会么要计算5次?合理吗?是否有明文规定?
  2、伤情鉴定的依据是什么?就是司法鉴定中心说了算吗?
  3、如果当事人是医院医务科的人,我能提出质疑吗?
   敬请各位大律师多多指点。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08177……(云南-西双版纳)
提问时间:2012-10-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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