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关于商品房退房问题?
关于商品房退房问题? 本人在2010年3月初和我2个朋友一起都在,中山南头这边的一个楼盘买了套(3房2厅)的房,这都是我们买房的首套房产,我们朋友3人都买在同一栋.就在2010-3-26号这天我们朋友3人都一起去售楼中心签了所有合同和银行贷款的按结合同.签合同一切顺利,就是我还要补个最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帐,签完后就回去银行打了流水帐,就在3月28号(星期天)去到售楼中心的前台补交了流水帐.(在签按结合同时我问了帮我签合同的律师,补流水帐就补交上给售楼中心也可以).这时以为买楼的事终于可以先告一段落了.
就在4月22号售楼中心打来电话说,银行那没有收到我按结合同资料,这只有我2个朋友的按结合同资料,并且我朋友的贷款按结正在顺利进行中了,最后在4月28号帮我们签按结合同的律师所打电话给我说我还要补个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帐,我听到就郁闷了,后马上就打才来传真给律师.(最后我就想不懂了怎么会出现问题了,我的2个朋友的就OK了,我们三个是一起去签的我资料的怎么还在律师所.麻烦了4-17号国家出了
政策了,首套房产的首付一定要3成了呀,我们那时买就付2成即可的)
5.1后回来,售楼中心打电话来了说我的银行贷款的银行不受理了,要付多1成首期了。这我到来火了我的是3月底签的并且我的2个朋友一起去签的他们的就OK了,我的就搞成要付的1成首期,心里很不爽了呀,我就决定不买了,退掉房算了。售楼中心那说可以退房就是那个律师费850元是退不了的,还有个
退房的什么费我就不清楚了要350元。我听了,我就不干了,这东西我就觉得不是我这方的错误呀。凭什么要我出这些费。
就这样这事,咨询照下律师们,我这事可以怎么样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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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harp1……(广东)
提问时间:2010-05-2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