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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为我62岁老父亲求助

为我62岁老父亲求助 62岁父亲在给淇县灵山办事处做饭时摔伤导致股骨头粉碎性骨折花去3万多元,办事处不管、劳动局、法院都不解决,我该怎么办?
2012年农历正月22日,我的父亲介绍人梁张喜介绍并担保到灵山办事处工作,具体给灵山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做饭,即灵山办事处的饭堂厨师,梁张喜安排我父亲吃、住在灵山办事处,他说这是灵山办事处的意思,灵山办事处给原告每月1200元工资,我父亲早晨6点就起来开始给灵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准备早饭,3月19日 早晨约6点多钟,我父亲像往常一样起来给被告的工作人员做早饭,当时天色昏暗半夜下了点小雪,我父亲走到门口时因地板太滑摔倒受伤,随后,我父亲被送到淇县人民医院诊治。我父亲在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17天,经过股骨头置换手术后,出院休养,我父亲年老体迈,为办事处服务,但是现在摔成股骨头骨折后,还要自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办事处的领导推托办事处食堂承包给梁张喜了,不该他们管,应该由梁张喜承担,但是梁张喜也是为办事工作,此事本应办事处解决,办事处不管,找劳动局,劳动局说过62岁不归他们管,法院说归劳动局管,双方来回推,至今已给7个月过去,事情无任何进展,期望能得到律师朋友帮忙,给一些好的建议,接下来我们该如何处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02912……(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2-10-1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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