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相亲为名义诈骗如何是好
相亲为名义诈骗如何是好 本人与8月12日通过世纪佳缘认识一名男子,以结婚为名义恋爱一个月,9月8日让我帮他在香港带台4688元的ipad,承诺回深圳给我钱(他未随我去香港,我也没有证据是他让我帮忙带的)。回深后他承诺月底给钱,于是ipad就放在我家。
9月15日,他说要借用我的ipad,然后就拒不还我,索要几次未果,承诺月底给我钱。
到了月底他仍未还钱,并说ipad是我送给他,再也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后调查发现他在老家有老婆,icloud定位他已经把ipad已经给了家里的老婆。
我已经报警,但警方未立案,定型职务侵占。
我有以下证据:
1,ipad的信用卡刷卡记录
2,他答应还我一台ipad或者月底还钱的短信和录音记录。
3,ipad的imei cord和购买时拍的照片。
4,我知道他身份证号码,租住地,以及自有公司(询问时说他已经不在那做了)。
这样可以起诉吗?自己辩护胜算大吗?可以起诉诈骗吗?
另外我月薪才5k,他开二十多万的车,我怎么可能送他ipad?根本不符合恋爱逻辑,法院会支持他的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anx(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0-16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