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母公司干预子公司的经营照成子公司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说的情况,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还要对子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
只要子公司的资产没有被母公司非法转移,母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当然主管人员管理不当造成企业破产的,可以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