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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如何赔偿。

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如何赔偿。 在宿舍因和宿友看电视发生争吵,打了起来,我先被打,我反击,结果把对方打成轻松。这天晚上大概23点左右全宿舍的人都在看电视,A(就是和我打架人)说关电视。我:把这集看完就关。过了几分钟A起床直接把电视机关掉,我有点生气的再去把电视机打开,A说:关宿舍电闸去,正在关电闸去的方向我拉住他(我啦住他衣服不要他去关)。A随手拿起瓷杯子咋向我头(在眉骨上,当时流血了),我出于反击拿起啤酒瓶向他炸去(没炸到跑了出去),A跑到超市门口。我和B(B我朋友)提起瓶子追了过去,把A打进了医院。 我被拘留了一天,取保出来了。到现在A住院,大概有15天左右出院了,医药费用了1万左右,鉴定为轻伤。想请问:我该如何赔偿,金额的数量在多少左右,要整样才合理?我眉额上也有一到3厘米的伤疤。如果起诉法院,会出于什么审判?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553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0-1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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