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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这么久了,女方还要付刑事责任吗?

时隔这么久了,女方还要付刑事责任吗? 06年3月与服刑人员在监狱领了结婚证,但一直为同居。三个月后两人分手,女方去了外地再无联系。
09年7月女方和另一人领证,10份离婚了,至今一直单身,问,女方是否构成重婚罪,她现在应该负什么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9858……(天津)
提问时间:2012-10-15 17:08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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