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参与人员没有抓齐,已经进看守所的人处于什么状况?
正常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仍按照正常流程处理,侦查结束会移送检察院
你好,委托律师会见,案件会正常进行
继续审理,建议委托律师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