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交通违法
交通违法 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于上周三(2012年10月10日)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某十字路口被交警扣了电动车(本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给我开了罚单,罚单上写的是未悬挂号牌。违法行为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一种行为、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24项、《违法处理》第25项。次日,本人去当地交警二中队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说要处罚款1200元,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本人有C1小车驾驶证,他说C1的话)要扣19分,笔试重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jwi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0-1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