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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煤矿工人,今年46岁从事井下生产一线20年1997,8月份进了张矿集团宣东二矿

我是一名煤矿工人,今年46岁从事井下生产一线20年1997,8月份进了张矿集团宣东二矿 我是一名煤矿工人,今年46岁从事井下生产一线20年1997,8月份进了张矿集团宣东二矿,签的合同,从2001补交养老保险,2017给我转的工,现在单位宣布去产转能,如果算账我们怎样维护我们的利益才是合法的,有什么向单位应得的,从事井下多少年转工?我们出勤都超了21天每个月,单位合法吗?不合法我们应得到什么补偿?现在我们要求算账合理吗?应该怎么给我们算?我们算账后的退休年龄是55岁吗?就想起这么多,以后想起来在咨询你,谢谢你的帮助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8-01-05 2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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