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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被变更为工业用地,建了个日本厂,由村里和农民签了租用合同然后村里在和投资方的委托人签了合同,

农业用地被变更为工业用地,建了个日本厂,由村里和农民签了租用合同然后村里在和投资方的委托人签了合同, 去年一个日本企业来到我们村建了个厂房,当时是由村里和我们农民签了租用合同,也给了青苗费,不只一家人的土地是很多人的土地合起来的,然后在由村委和投资方签了合同,是投资方的委托人签的,因为投资方是日本人,据我们了解他们没有申请相关单位或者国土局同意之类的或许国土局还根本不知道,这块4000多亩地已经变为商业用地,开业的时候也请了县里的副县长,其它营业执照之类的已经完善,已经正常营业。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触犯法律了吗?如果触犯法律是不是我们农民联合起来写检举信到有关部门有用吗?信该往哪里寄?因为只是发到村委或者县政府可能被他们拦截下来,以前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如果有关部门展开调查情况属实那么这个工厂会被拆除吗?还是说只要农民都愿意给他建厂房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如果这个事情闹下来那个委托人有罪吗?基本上的文件好像都是他签的,日本人也就是工商营业执照上有他的名字,厂房建好正常营业后那个委托人也就等于是个有名无实的人了,挂的名是副总经理。但实际没有执行,也就看他前期工程的时候出现后面就很少出现了,但是副总经理位置还在!
请各好心律师帮帮忙分析下,详细的讲解下,对每个问题都回答下,真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degu……(重庆-綦江)
提问时间:2012-10-15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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