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种情况,担保人有义务还债吗?
建议带上诉讼材料详细咨询
如果依据合同内容,已经过了担保期限的话,你无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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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担保法》第18条对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起始日期是非常确定的,即只能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到何时为止,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担保法》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已过了担保期限。
你除了委托律师直接处理,没有其他方法。
有没有约定担保期限?
已经过了担保期限的话,你无须承担。